日前,旺中集團總經理蔡旺庭在中共官方主辦的「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」中致詞表示「旺旺起源於中國台灣,發展於祖國大陸」,引發台灣輿論的關注,陸委會表示將依據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相關規定依法處理,對此,強烈建議我政府要依法嚴懲、絕不能寬待!旺中集團以中國市場為重,在商言商無可厚非,然而,硬要在中共舉辦的統戰活動中,表態政治忠誠、傷害台灣主權,其心不只是可議,更是骯髒至極,誰說商人無祖國,在旺中集團總經理蔡旺庭的言語中,旺中集團的祖國就是「中國」,除了明著配合中共統戰,更是毫無遮掩的舔中立場,我政府必須立即處置!
旺中要遵憲、護憲 是蔡旺庭口中的祖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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蔡旺庭在該會議中說「中國人」,這是標準符合中共建立對台統戰樣板的基本樣態,此外,他對於「祖國給予的各項支持」、「祖國的市場發展紅利」的感謝之語,簡直是自然表露無遺,這不是逢場作戲,而是真情真意的情感抒發,其實旺中集團大可不必這樣艱辛的作中華兒女,而是可以把事業重心全數移往中國,不必留在台灣,好好的當個「堂堂正正的中國人」就好。然而,從旺中集團的回應,硬拗是「遵憲、護憲」,便可看出該集團就是要賴在台灣,樂於擔綱中共傳聲筒的角色,方能為中共在台灣完成使命,自甘淪為統戰與促統的工具。
旺中集團透過其旗下的中時新聞網發布聲明,表面他們的立場是「台灣、大陸同屬一個中國」、「台灣人就是中國人」,甚至還大言不慚說要「遵憲、護憲」,試問旺中集團要遵的「憲」、要護的「憲」是「誰的憲」?是中華民國憲法?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?此外,旺中集團總經理蔡旺庭說的「祖國」是哪一國?是中華民國?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?如果旺中集團說是「根據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」,請問「中國台灣」的法源在何處?以及「中國台灣」是哪一個政府的立場?顯然,旺中的「祖國」是要遵、護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」,不是「中華民國憲法」!
明目張膽配合統戰 我政府要查處以儆效尤
旺中集團說要「一起為兩岸和平及台灣未來打拚」,讓人噁心至極!從旺中的一個中國立場,就是配合中共對台灣的矮化成「中國台灣」,他們遵循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,「否定中華民國主權」來向中共輸誠,表面上辯稱是為了「兩岸和平」及「台灣未來」,實際上就是為了自己的市場利益,蔡旺庭在「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」的致詞是真情流露,但旺中集團在之後的聲明稿是虛情假意。而這也是許多親中勢力慣用的手法,明明就是被收買配合統戰,卻又不敢承認、且又刻意混淆台灣的憲政運作,可悲的是,都是利用「台灣」來滿足私利。
「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」就是中共官方舉辦的統戰活動,多個中共黨政機關都掛共同主辦,黨媒新華社也都會大肆宣傳,我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的第33條之1已明文規定:「台灣地區人民、法人、團體或其他機構,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,不得與中共黨政軍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」,就依法處理,就算旺中集團硬扯什麼血脈、歷史、文化、一中立場,蔡旺庭的言詞已有配合中共之疑慮,且內容極具政治性,無論他是以個人身分,或是代表旺中集團,不得不懷疑就是因為獲得「祖國的支持」、「祖國的市場紅利」,所以不能忘記「責任與使命」,這有無「合作之意」的表述?!
再來,倘若有合作之關係,前往該論壇致詞,不管說了什麼,或有沒有說,旺中集團的聲明提到要依據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》,那麼蔡旺庭顯然是沒有獲得主管機關之許可,我政府使必要要硬起來展開查處。明眼人都知道,「海峽兩岸中華文化峰會」就是中共推動「兩岸大交流」的統戰活動,對岸也看準了旺中集團配合行事的積極態度,蔡旺庭已可堪稱是最根正苗紅的「愛國統一力量」,旺中集團寧願不顧台灣社會觀感,為了就是要在中國獲得更多支持及市場紅利,這必然會是統戰、大力宣傳的樣板,同時也有利於中共對台工作產生「差別對待」的效果,對此,我政府要立即處理以儆效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