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罷免即將邁入第三階段補選,中選會日前也宣布將於20日宣布罷免案查對結果,並宣布罷免投票日期。另有謠傳台中市選委會未依法通知罷團補件。對此,台中市選委會今(15)日強調,中選會將於6月20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,屆時由中選會宣布罷免案查對結果;在此之前,各選委會對於罷免案個案辦理情形,不予評論。

台中市選舉委員會表示,台中市第11屆立法委員第四、第五、第六、第八選舉區罷免團體領銜人於今年5月5日遞交罷免案連署人名冊,第二、第三選舉區罷免團體領銜人於5月6日遞交連署人名冊,台中市選舉委員會依規受理收件,並依照選罷法規定於40日內完成查對作業,召開委員會議,並於6月13日將查對結果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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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外傳臺中市選委會違法未通知補件消息,台中市選委會重申,中選會將於6月20日召開委員會議審議,屆時由中選會宣布罷免案查對結果;在此之前,各選委會對於罷免案個案辦理情形,不予評論。

此外,為了維持中立,各選務機關原則上不會釋出相關訊息,臺中市選委會已於6月11日召開委員會議開會審議結束後,依規依限將連署人名冊查對結果陳送中央選委會。

中選會也重申,6月份中選會委員議依例原即安排於本月20日開會,又首波區域立委罷免案二階連署名冊查對期限亦以6月中旬前後結束者居多,將於20日開會審定。

中選會強調,屆時於20日會後,約莫當天傍晚時分前後,中選會循例於當天會後,就會對外發稿做相關說明,在此之前,仍秉持選務不語,自不做查對進度或結果之不必要評論或回應。